重大疾病、特定傷病與重大傷病的差異性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2月統計出領重大傷病卡已經累計已有974274人,其中癌症的人最多占據近五成,用領重大傷病卡的人數除以全台人數已有等於25個人當中有一個人領過重大傷病卡,其實重大傷病卡每年請領人數是非常多的;回歸到醫療體系來說明,特別是癌症的花費問題最引人關注,因為現在癌症險門診就可以治療,但金額卻十分的龐大,例如最新的免疫治療療法,一次療程需花費百萬,如何解決這樣一筆龐大的醫療費用?這時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就有它的優勢,它可以理賠一筆龐大的理賠金用來做標靶藥物治療或免疫治療療法,或者重病之後的休養生活費及看護費用之支出,保戶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靈活運用理賠金

上表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重大疾病險

重大疾病的基本理賠項目共有7項

  1. 急性心肌梗塞
  2.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3. 末期腎病變(慢性腎衰竭)
  4. 腦中風後障礙
  5. 癌症
  6. 癱瘓
  7. 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其中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障礙、癌症、癱瘓有分為輕度與重度之分。

重大疾病險是最早期的保險,提供7項的嚴重疾病理賠,當發生的疾病符保單條款中7項疾病時,就能申請一筆保險金,當給付理賠之後契約就中止。

在2016年1月1日起所有保險公司針對重大疾病險保障項目與定義全部統一標準化。

特定傷病險

特定傷病給付的項目有9項、12項、22項、28項⋯⋯,依每家保險公司特定傷病給付項目都不一樣;特定傷病是指提供特定傷害、特定疾病保障的保險商品,當發生傷害或疾病符合保險公司指定的理賠項目時,就能申請一筆保險金,當給付理賠之後契約就中止。

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特定傷病險,其保障項目和定義每家保險公司都不一樣,在2019年1月1日之後特定傷病險統一改名為『嚴重特定傷病險』,共有22項保障項目與定義全部統一標準化。

特定傷病險

重大傷病的理賠依據是看是否有取得健保局重大傷病卡,即可獲得理賠(扣除部分先天性疾病)其內容包括22大類,總共涵蓋300多項,當發生傷害或疾病符合保險公司指定的理賠項目時,就能申請一筆保險金,當給付理賠之後契約就中止。扣除天生或是遺傳性疾病的項目如下:

「重大傷病範圍」:係指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實施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 法」附表「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中所載之項目(詳附表一),但排除下列項目: (一)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二)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三)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四)先天性免疫不全症(五)職業病(六)先天性肌肉萎縮症(七)外皮之先天畸形(八)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發症。 其後「重大傷病範圍」所載之項目如有變動,則以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最新公告之項目為準

 

重大傷病險保障基本22類別(紅字為上述除外項目),共計300多項

  1.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2. 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
  3. 嚴重溶血性及再生不良性貧
  4.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必須 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5. 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
  6. 慢性精神病。
  7. 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
  8. 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 體異常。
  9. 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 十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 功能障礙者。
  10. 接受腎臟、心臟、肺臟、肝 臟、骨髓、胰臟及小腸移植後之 追蹤治療。
  11. 小兒麻痺、腦性麻痺所引 起之神經、肌肉、骨骼、肺臟等 之併發症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 中度以上者)。
  12. 重大創傷且其嚴重程度到 達創傷嚴重程度分數十六分以上 者。
  13. 因呼吸衰竭需長期使用呼 吸器符合下列任一項者。
  14. 因腸道大量切除或失去功能,或其他慢性疾病引起之嚴重營養不良者。
  15. 因潛水、或減壓不當引起之 嚴重型減壓病或空氣栓塞症 ,伴有呼吸、循環或神經系 統之併發症且需長期治療者。
  16. 重症肌無力症。
  17. 先天性免疫不全症。
  18. 脊髓損傷或病變所引起之 神經、肌肉、皮膚、骨骼、心肺、 泌尿及腸胃等之併發症者(其身 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者)
  19. 職業病 。
  20. 急性腦血管疾病(限急性 發作後一個月內)。
  21. 多發性硬化症。
  22. 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23. 外皮之先天畸形。
  24. 漢生病。
  25. 肝硬化症。
  26. 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 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 發症。
  27. 砷及其化合物之毒性作 用(烏腳病)。
  28. 運動神經元疾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或須使用呼吸器者。
  29. 庫賈氏病。
  30. 經本部公告之罕見疾病, 但已列屬前二十九類者除外,最新公告:109年10月13日,共226項;衛生福利部修正已公告之罕見疾病分類序號對照表(109.10.13公告修正)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各項疾病檢附資料項目參考表(自108年4月23日適用)(108.04.29更新) 下載處

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與重大傷病險理賠申領理賠依據

重大疾病險

需經醫師診斷開出的診斷證明或其病歷為理賠依據、相關檢驗或病理切片報告;如接受外科手術者,須另檢附手術證明文件

特定傷病

需經醫師診斷開出的診斷證明或其病歷為理賠依據、相關檢驗或病理切片報告;如接受外科手術者,須另檢附手術證明文件

重大傷病險

重大傷病診斷書、領取重大傷病卡即可理賠。

 

如上述,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重大傷病險的理賠的方式來說,重大傷病的理賠申領理賠申領比較簡單且容易;而理賠範圍來說,重大傷病險保障是最廣泛,扣除天生疾病、遺傳性疾病、職業病不在範圍),理賠的項目有22類別,共計300多項,如果要在這三個險種來做選擇,建議以重大傷病險為第一考量,畢竟以機率來說300多項比7~28項比較,重大傷病險保障項目內容多更多